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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下水管道日常清疏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1-06-24

项目概况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下水管道日常清疏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A室(中山市鼎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7日9点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2000-2021-07906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下水管道日常清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350000.00元/年×3年=10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下水管道日常清疏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编号:DC-2020005;采购表编号:/。
(2)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其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填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填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填写)。
3.5除联合体投标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填写)。
3.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7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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