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以下统
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保险事故车辆修复定损损余物资回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二 、招标项目名称: 保险事故车辆修复定损损余物资回收项目
三: 、招标编号: 0623-2175N3105085
四、招标项目情况
4.1 项目概况:
(一)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区行政辖区内(含君山区、不含云溪区和各县域)为回收
范围。
(二)单台车辆定损金额在 3000 元以上的案件(单个配件超 1000 元)实施损余回
收。
(三)回收公司使用邦收配进行损余回收管理。
(具体划分和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2 损余物资回收实施期限: 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5 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3 项目规模:经统计,2020 年 1 至 12 月全市定损金额大于 3000 元的定损任务
6770 条,换件金额 5076 万元,定损金额 7931 万元 ,报价底价为人民币 20 万元/ 年。
4.4 项目入围家数:本项目按照得分排序选取 1 家供应商合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企业或组织;
2、运力要求:投标人区域内须投入不低于 2 台回收作业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和
行驶证,非投标人自有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3、类似业绩要求: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 从事保险事
故车辆修复定损损余物资回收项目的经验,且近两年回收总成交金额不低于 30 万元/
4
年。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岳阳市区有不低于 400 平方米仓储空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
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3、非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4、类似业绩合同
(以上资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每天 8:3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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