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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南校区)操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1-06-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海采(2021)0553号/TXJ-010-2021139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南校区)操场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18.9876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8.884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南校区)操场改造工程

2、数量:1

3、采购内容:本工程操场现状为混凝土基础,南侧面层为环氧地坪漆,北侧面层为人造草坪。现面层磨损严重且场地下给水管爆裂,存在漏水现象,消防水管线漏水严重;现操场的种种问题导致学生不能正常开展室外体育课程及扩展训练,易造成人员磕碰,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影响了校园美观。改造内容主要为:更换场地光面塑胶面层及基础,更换人造草面层,新做树池;部分给水系统、消防系统拆除换新,局部新增给水系统;井盖及井座22套、雨水箅子及箅圈6套拆除换新等。

4、招标控制价:¥1,188,842.7元。

5、计划工期: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0月31日;质保期二年。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小、微)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划分标准。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至 2021年07月02日, 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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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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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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