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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新华社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全息声场音频设备建设子项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40STC71365

项目名称:新华社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全息声场音频设备建设子项

预算金额:90.51636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辅助国家重点实验室全息声场环境进行音频硬件安装与调试,全息声场交互体验测试平台需要提供并安装32.8声道全景音系统,包含设备安装、布线、调试与售后运维及重点事件的现场保障工作。本项目需配合全景声播放系统(这部分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由采购人另行采购)与全景沉浸式视频系统(这部分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由采购人另行采购)进行32.8声道的音频播放并做到音画同步。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全频音箱

32

2

功放

8

3

低频音箱

8

4

低频功放

8

5

时序电源

3

6

系统集成

1

7

试听歌曲制作

20

 

详见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投标人应严格遵循计划进度要求,详细进度计划要求如下:1.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投标人应完成总体需求调研与详细设计方案,并通过采购人审核;2.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投标人应完成项目要求的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和软件系统部署调试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可申请预验收;3.投标人应在预验收通过之日开展试运行及项目培训,试运行期为3个月;4.试运行期满若符合项目正式验收条件,则进行正式验收;5.项目正式验收通过后进入为期5年的售后服务期(包括本项目采购的全部货物及平台5年质保),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即: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要求;

      ②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申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②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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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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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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