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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电厂一期烟囱玻璃钢内筒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2021-06-29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烟囱玻璃钢内筒拆除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1-06-3-3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烟囱玻璃钢内筒拆除招标人为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烟囱玻璃钢内筒拆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烟囱玻璃钢内筒拆除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    。

2.3招标范围: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烟囱玻璃钢内筒拆除

2.4工期:   35 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括材料工具机械)。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2份150米以上烟囱(或建筑物)相关施工业绩合同(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30日 17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06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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