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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龙岗区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HO2021-SZD0453

项目名称: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龙岗区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3.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包

配送范围

人数(人)

分包预算/年度支付上限

A包

东片区大队部及5个消防救援站

284

¥4,364,305.00

B包

西片区5个消防救援站

222

¥3,171,495.00

合计

506

¥7,535,8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提供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至少从2018年6月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自2018年6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A、B包不可兼投,投标人只能就其中一个分包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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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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