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已由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汨发改审【 2020 】 118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汨罗市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2.2建设地点:汨罗市荣家坪社区原地税局西
2.3 建设规模及范围: 本项目设计病床 500 张,占地面积 2601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237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大楼、综合门诊楼、综合住院楼、附属楼,购置相关医疗设备。并同时完成应急设施、隔离设施、污水处理、消防、给排水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总投资 12600.00 万元 。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 2016 】 247 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包括初步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装饰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道路围墙及园林绿化工程等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5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40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 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 80 号令要求保修。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 2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国家 壹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 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3.4 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国家 壹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 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3.5 拟派施工负责人 ( 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在册人员 ) 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 ( 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在册人员 ) 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0 项要求。
3.7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1 )□不要求
? ■要求,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2 )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之一:
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小于 6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6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说明 1 :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①为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以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②为非招标项目的须提供设计合同。入围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为准,按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起算。
说明 2 :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1 )为招标项目的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2 )为非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入围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起算。该类似施工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提供查询截图。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 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 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 3.2 条款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
( 2 )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 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 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7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5.1、保函形式: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 、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元)
5.3、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4、纸质保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5、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6、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投标人请于2021 年 6 月 30 日 至2021 年 7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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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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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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