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Gy0617
项目名称:沙埕港区进港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 金额 | 技术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交货(服务)地点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沙埕港区进港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948000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成交后6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 福鼎市畅通航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8000 |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供应商所投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6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无。(3)无。(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A、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B、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供应商应在招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B、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咨询单位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甲级资信;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且需由分别具有满足招标资质和人员要求的咨询和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咨询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材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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