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背面金属蒸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背面金属蒸发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23-2174N1101083
2.2 设备名称:背面金属蒸发设备;
2.3 数量:2台;
2.4设备用途/简要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
2.6 交货地点: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湖南长沙市高新区);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对本标段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制造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改造翻新设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其中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表格。
3.3业绩要求:设备投标商2016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技术要求的电子束蒸镀机的销售业绩不低于10台。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对于全新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5.2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项的任一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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