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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农业农村局饶河县地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果树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6-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HEB-GCZB-20210610

项目名称:饶河县地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果树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7.78835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7.78835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饶河县地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果树场)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共92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证明材料;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营业执照,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7.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1:30,下午14: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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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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