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乌江公司大数据智慧决策平台研究、建设及应用(一期)项目厂内经济运行规则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2021-07-01

(招标编号:CHDTDZ008/20-QT-32)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9号

一、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非生产项目大数据智慧决策平台研究、建设及应用(一期)项目厂内经济运行规则研究与应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辖乌江干流洪家渡、东风、索风营、乌江渡、构皮滩、思林、沙沱以及清水河支流大花水、格里桥共计九座水电站,水电装机869.5万kW,同时拥有74.5万kW的光伏。本项目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在乌江公司大数据智慧决策平台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梯级水电站厂内经济运行模式,并研发软件业务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手段,对实现流域水资源充分利用,提高水电站运行经济效益。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20-QT-3201

水电厂内经济运行规则研究

建设及应用(一期)项目厂内经济运行规则研究与应用” 项目进行理论研究和软件研发。项目最终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复核报告、开发报告、测试报告以及成熟可靠的、满足实际应用的软件系统等。

(1)            电站综合出力系数复核

(2)泄流曲线率定

(3)厂内经济运行模型研究

(4)技术支持业务系统

2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电厂内经济运行规则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专用资格条件:(1)若为企业,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任意之一);(2)若为高校,拟参与项目人员组成80%以上为学校正式员工,在校学生不得超过20%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01 14:44到2021-07-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01 14:44到2021-07-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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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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