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2021-2023年度信封类物资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招标人项目编号:SYC-2021-0037)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1-15216)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2021-2023年度信封类物资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家供应商中标。
(三)招标内容: 信封类物资共48款,预算金额约45.26万元/年(含税)
备注:
预算金额为预测采购金额,买卖双方的结算以买方基于其经营需求向供应商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投标人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自身的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能力,以及市场风险等因素。买方不承担实际采购量与年度预计需求量差异对供应商的任何影响。
(四)货物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实施要求》。
(五)项目到货地点:
1.广州市邮政仓库(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围岭南北街81号)。
2.广州市邮政速递仓库(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东路49号)。
(六)交货时限:自收到买方的订单后10天内送达(送货时间:工作日8:30-17:00,如有调整,应提前与收货方协商)。
(七)起送量:
广州市邮政仓库、广州市邮政速递仓库不设起送量。
(八)合同期限: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制造商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印刷资质《印刷经营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同类业绩
投标人提供多个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的信封类项目业绩(统计时间:2018年1月1日至今)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未体现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发票或有合作方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或合作方出具合同已发生金额的有效证明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证明文件。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六)投标唯一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七)联合体、分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财务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备注:投标人须作出相应承诺。
(九)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以下情况之一:
1.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近三年在招标人的项目中出现投标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备注:投标人须对以上五点作出相应承诺。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现场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建议采用平台系统购买电子版方式。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7月02日15时00分至2021年07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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