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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信息化2.0背景下骨干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7-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1091

项目名称:信息化2.0背景下骨干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时间

预算价(元)

保证金

(元)

主要技术

(服务)要求

1

信息化2.0背景下骨干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约89人

4天

150000

1500

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响应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4.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5.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是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6.响应人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响应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9.响应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受邀供应商的邀请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至 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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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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