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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某部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标段二:延边某部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龙井、和龙地区(3个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T-HWZB-20210516-2-1

项目名称:延边某部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标段二:延边某部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龙井、和龙地区(3个单位)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副食品(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1年,按需方要求随时供货;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按需方要求随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1年,按需方要求随时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3.9其他要求:
3.91.中标单位需每天提供货品三联单。
3.92.经营品种必须包括:蔬菜、水果、肉类、调料等,不可单一经营。
3.93.投标单位需具备冷鲜车和日常保障能力。
3.94.中标单位产生后,甲方组织实地考察,对涉及造假、补货的中标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11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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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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