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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国际酒店和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1-07-05
雄安国际酒店和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5 15:30:13

 

雄安国际酒店和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国际酒店和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雄安国际酒店和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项目。

1.2 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概况:雄安国际酒店项目占地面积约1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红线内土石方挖填总量小于200万立方米。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 21.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红线内土石方挖填总量大于200万立方米。

1.6 中选人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服务内容由中选人按照正常项目竣工资料要求,提供项目全部施工阶段成果文件。

2.1.1雄安国际酒店项目服务内容:

2.1.1.1监测工作:包括不限于自行取得项目基础资料,如现场文字、影像或其他相关文件;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监测技术交底、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监测记录、影像资料、监测档案等相关成果报告;完成监测总结报告;协助监理或施工单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涉及的相关报告等工作。

2.1.1.2竣备服务:包括不限于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水保报告、评估报告应通过水保相关部门评审(如需要)及一次性通过水保专项验收;协助办理与水土保持验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2.1.2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内容:

2.1.2.1方案编制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编制和完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登记表、按要求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评审)、协助采购人组织评价报告评审会、为完成报告书和评价审查所必须进行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以及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等工作。

2.1.2.2监测工作:包括不限于自行取得项目基础资料,如现场文字、影像或其他相关文件;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监测技术交底、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监测记录、影像资料、监测档案等相关成果报告;完成监测总结报告;协助监理或施工单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涉及的相关报告等工作。

2.1.2.3竣备服务:包括不限于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水保报告、评估报告应通过水保相关部门评审(如需要)及一次性通过水保专项验收;协助办理与水土保持验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备服务结束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选采购服务实施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业绩要求:响应人近5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万元(含)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比选采购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4.比选文件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

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7月5日17:00至2021年7月8日17:00。

4.3文件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10:00,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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