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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二分公司丁烯-1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2-27
无标题文档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二分公司丁烯-1采购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二分公司丁烯-1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400840。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需求单位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单位

数量

1

烯烃二分公司聚合车间

11461125

丁烯-1\纯度≥99.0% 水含量≤25mg/kg

TO

8000

2.2交货日期:预计开始供货时间:2019年41日,结束供货时间:2019年71日;

2.3交货地点: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基地;

2.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其余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100%。

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具有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资质或《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承运单位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3)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丁烯-1的销售业绩(必须为给生产企业供货业绩),且至少有1份合同供货量不少于1500吨,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4)满足付款方式要求:分批交货,分批结算,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其余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100%。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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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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