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河北平原粮食规模化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二次)
2019-0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平原粮食规模化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二次)已由河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17】140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半干旱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国家半干旱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平原粮食规模化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鹿泉区。
成果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河北平原粮食规模化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小麦玉米规模化生产综合节水技术规范及关键技术综合评价报告。
设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划分:
标段六: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业绩要求:
3.3.1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
3.3.2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发证时间时间为准)至少具备2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2月 28 日至2019年 3月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