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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防爆电梯更新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7-05-17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防爆电梯更新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防爆电梯更新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已由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358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
2.2 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101单元一台粉尘防爆载货电梯(电梯防爆区域特性:电梯竖井均为有烟煤粉区域,属粉尘防爆22区,ⅢC组别T12),105、106单元两台气体防爆载货电梯(电梯防爆区域特性:电梯竖井为气体防爆区域,IIC级,组别T1),在2016年电梯年度定期检验时发现三台电梯防爆等级不符合装置防爆区域的防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为此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决定将原三台防爆电梯拆除,重新采购安装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电梯。
2.3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101单元一台粉尘防爆载货电梯(电梯防爆区域特性:电梯竖井均为有烟煤粉区域,属粉尘防爆22区,ⅢC组别T12),105、106单元两台气体防爆载货电梯(电梯防爆区域特性:电梯竖井为气体防爆区域,IIC级,组别T1)的旧电梯拆除,新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土建勘察、安装、调试、验收、一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防爆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须同时涵盖如下内容:
A:气体防爆载货电梯,防爆等级不高于IICT4 Gb,提供证书复印件;
B:粉尘防爆载货电梯,防爆等级不高于ⅢCT135℃ Db,或防爆载货电梯防爆等级不高于IICT4\DIPA21 TA ,T4气体粉尘复合防爆型防爆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A:在中国境内至少完成3项提升高度≥70米、防爆等级不高于DIICT4 Gb的气体防爆载货电梯或者防爆等级不高于IICT4\DIPA21 TA T4气体粉尘复合型防爆载货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已正常运行1年。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合同对应的已正常运行1年的用户运行评价复印件;
B: 在中国境内至少完成3项提升高度≥70米、防爆等级不高于ⅢCT135℃ Db的粉尘防爆载货电梯或者防爆等级不高于IIBT4\DIPA21 TA T4气体粉尘复合型防爆载货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已正常运行1年。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合同对应的已正常运行1年的用户运行评价复印件。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注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所要求的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所要求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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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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