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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石碣镇环城路北(金沙路-刘沙路)闲置地绿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1-07-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06-2021-00271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镇环城路北(金沙路-刘沙路)闲置地绿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54642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磋商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③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配置情况一览表”);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特殊要求

  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  至 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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