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 全厂水平衡试验和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000MW+2*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120/17-QT-3801 | 全厂水平衡试验和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通过对灵武公司所有机组各种取、用、排、耗水量测定,查清全厂各系统及设备的用水状况,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绘制全厂水量平衡图,从而正确评价电厂的用水水平,并根据试验结果,找出节水潜力,有利于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技术措施和规划,使电厂用水达到合理使用和科学管理,为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提供可靠的依据。 充分掌握灵武公司废水系统现状,按照废水零排放的目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可研应根据废水的水质特点考虑分级回用、分类回收,尽可能降低需要脱盐处理的水量,以降低工程投资。可研应充分考虑解决废水系统现存在的问题,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稳定、故障频繁问题,燃料含煤废水含煤粉量高问题,工业废水系统故障率高及产水水质有时会出现超标问题,污泥脱水系统不能正常投运的问题等。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水平衡试验和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开标日前3年内不少于3个及以上6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火电厂水处理相关可研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结算单)。
4.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②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安全质量要求:开标日前1年内不得存在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形。
8.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招标人不接受开标日前3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投标人的业绩、拟委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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