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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11
枣庄市薛城区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长江东路669号(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32-4484028(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祥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县(区)茂源路655号        联系方式:15763210050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320210200005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北山南坡、陶庄镇大山东南坡、陶庄镇梁山西南坡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00000 
B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墓山东坡、邹坞镇西尚庄村北、邹坞镇小北山西南坡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00000 
C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鱼山南坡、沙沟镇黄楼子山西南坡、周营镇柳河子山南坡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12日9时0分至2021年7月16日16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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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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