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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线综合治理工程(江苏境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1-07-12


鲁宁线综合治理工程(江苏境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宁线综合治理工程(江苏境内)项目已由国家管网集团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关于下达国家管网集团2021年经营计划主要指标和投资计划的通知》(国家管网办〔2021〕23号),采购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鲁宁线综合治理工程(江苏境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鲁宁线综合治理工程(江苏境内)。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宿迁市、淮安市、扬州市、南京市。


2.3建设规模:1100万吨/年,新建管道长度为154千米(旧管道长度约143千米),管径为φ720毫米。


2.4项目投资:120000万元。


2.5计划工期:10个月。


2.6招标范围:


对鲁宁线综合治理工程(江苏境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三处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对管道沿线环境敏感区进行识别,提出管道路由建议;配合设计单位进行路由比选和优化;对穿越敏感区管段进行环境论证;配合设计单位优化穿跨越方式等;参加或组织评价及论证报告评审会;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应环境敏感点的穿越许可、完成报告书和专家审查必须进行的相关技术支持、取得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年内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分;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有“2016年以来单条跨省500公里及以上长输管道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或2016年以来有3条100公里及以上长输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盖章页)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有2016年以来单条长度100公里及以上长输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或报告编制主持人业绩。


(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主持人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2016年以来单条长度100公里及以上长输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主持人业绩。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07/10 08:00: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07/15 08:00:00。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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