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4003/003-19011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PPP项目EPC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减水剂,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线+麻江联络线全长73.101公里。主线K线起点位于凯里市三棵树镇,设枢纽互通接已建沪昆与国高衔接,中间经过九寨、翁稍、虎庄、万潮、炉山、凤山等主要城镇,终点在老本冲连接已建成的翁马高速马场坪互通,将其改造成兼落地功能的“十字”枢纽。麻江联络线L线起点在凯里市炉山镇南面的甘田坡设枢纽互通与凯里环城高速北段主线K线相接,中间经过碧波等城镇,终点在隆昌西北面设置“T形”枢纽与沪昆高速凯里至麻江段连接。本项目为V=10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0米。
本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人为中国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为PPP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施工分为三个分部,本次招标范围为一、二分部。若分标有所调整,以最终确定的分标为准。
2.3具体招标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低标号混凝土用减水剂 | 液体, 聚羧酸高性能,掺量≤1.3%;减水率≥25%;固含量≥24% | 吨 | 896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交货时间:预计2019年3月至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采购人(甲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5、交货地点:中国电建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PPP项目EPC总承包部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招标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2.6、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3.1.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认证的实收资本,实收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
3.1.2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1.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5财务状况:
3.1.5.1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5.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6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7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1.8在参与报名后,投标人须派专人进行送样,并配合采购人在指定试验室完成本项目所有料场砂石骨料适配工作,适配结果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才能参与本次招投标(送样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前,4月1日之前根据适配结果审核投标人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