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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1-07-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Y-2021-07-QT184

项目名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防治对象

防治周期

防治措施

备注

鼠类

每月进行1次全面查杀(特定区域如办公区域、食堂、师生宿舍等加大消杀频率,每年3-11月高峰期,每个星期检查一次)

1、定点投放灭鼠毒饵:在建筑物外墙边等鼠类较容易入侵场所投放毒饵,每隔10-20米投放一堆,设置防鼠屏障,贴上警示标志,按盗食情况进行更换,并观察老鼠的摄食情况。 2、对一些不宜投放毒饵的场所(如师生宿舍、食堂周边等)用粘鼠胶板、鼠笼、鼠夹等进行物理捕杀。 3、在排水管道、水池边等处投放毒饵,灭杀下水道及管道间隐藏的老鼠。 4、消杀服务方应在5日内进行效果检查,对死亡的鼠类进行清检收回,统一集中进行无毒化处理。

 

蟑螂

每月进行2次全面查杀(对特定区域如办公区域、食堂、师生宿舍等加大消杀频率,每年3-11月高峰期,每个星期消杀一次)

1、对下水道沙井、化粪池,进行烟熏处理1次,杀灭孳生和栖息的蟑螂,对机房、食堂等场所蟑螂进行诱杀; 2、对墙壁缝隙、垃圾点、下水道进行药物全面滞溜喷洒1次,最大限量杀灭栖息的蟑螂。

 

蚊类

每月进行2次的全面查杀(对特定区域如办公区域、食堂、师生宿舍等加大消杀频率,每年3-11月高峰期,每个星期消杀一次)

1、对校园范围内的场所(包括绿化带、学生宿舍室内、教室室内)进行全面检查及喷施灭蚊药物,针对沙井口施放灭蚊制剂。 2、对校区内重点场所,包括首层卫生间等进行喷施灭蚊药物处理,外围大范围采用器械进行全面喷施灭蚊药物; 3、消杀后进行灭蚊效果检查;按季节蚊类高发期调整防治周期。 4、在施工完毕后的次日,派出施工人员对喷杀范围环境进行检查。

 

蝇类

每月校进行2次的全面查杀(对特定区域如办公区域、食堂、师生宿舍等加大消杀频率,每年3-11月高峰期,每个星期消杀一次)

1、对校园范围内的垃圾点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处理垃圾点的孳生物。 2、每星期1次对校区内重点场所,包括首层卫生间、食堂外围垃圾点等进行喷施灭蝇药物; 3、检查灭蝇效果,根据季节消长情况,适当增加灭蝇次数有效控制成蝇密度。 4、如有特殊情况(登革热高发期等),需增加灭杀次数。按季节蝇类高发期调整防治周期。 5、喷药完毕后,加强对容易滋生蝇幼虫的地方进行巡视。

 

白蚁

每月检查灭杀1次

1、每月1次对校内的场所(包括配电房、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全面检查。 2、对已发现白蚁危害的场所进行白蚁杀灭处理,并于两个星期后进行复查,以确保灭效。 3、加强对学院内建筑物周边的白蚁检查工作,一旦发现有白蚁危害,及时对该部位进行喷施药粉或浇灌药水处理,防止蚁患的进一步扩散。 4、每月1次对树木、花基灌木等各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发现树木有蚁及时进行灭治。对地下的白蚁,必要时采用诱杀法,监测和诱杀地下的蚁群。

 

红火蚁

每月检查灭杀1次

1、每月1次对校园范围内的球场、草地、绿化带进行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分析蚂蚁的巢穴,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2、检查蚁患周边情况,对巢外的散蚁进行杀灭处理。 3、灭杀后15天进行检查蚁巢情况,检查蚁患杀灭情况,并结合相关检查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进行防控。

 

空气消毒

开学一次;不定期消毒

1、每学期开学前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空气消毒;2、流行病高发季节、特殊时期(流行病、传染病或季节性疫情等),服从学院调配安排实施空气消毒;3、做好每次的消毒记录和消毒后的现场清理。

 

二次供水储水池清洗消毒

每学期一次

1、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进行一次水池清洗消毒;2、对水质进行送检,由专业水质检测机构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02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02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02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02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2021年02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至 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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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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