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S3422
项目名称:思明区展鸿路100号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5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思明区展鸿路100号物业服务,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预算51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均应为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包括牵头方),不超过两家,否则投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投标人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说明: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0.4条的要求及第七章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②项目属性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投标人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经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11.投标保证金;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企业信用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至 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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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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