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江淮沟通段
J010-2外加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1-1901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引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外加剂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引江济淮工程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施工J010-2标段位于江淮沟通段内,桩号J77+070~J97+505处为茶庵镇至瓦埠湖段河渠工程,标段输水渠道总长20.435km,包括输水渠道工程和交叉建筑物两部分。输水渠道渠道底宽60m,底高程13.4m,膨胀土处理0.5km,边坡全线防护,右岸结合生产圩堤修筑路堤20.4km,管护道路总长46.758km,跨河桥梁1座(不含在本标内)。新(重)建交叉建筑物共计53座,其中新(重)建或加固涵闸30座,新(重)建泵站20座,管护道路跨支沟桥梁3座,新建排水沟3条、3.03km,加固生产圩堤6段、18.68km。
本标段河渠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土石方开挖、水下疏挖、边坡防护、新建管护道路及跨沟桥涵、新(重)建或加固交叉建筑物、水土保持工程等。
本工程原计划于2018年10月31日进场,2022年3月31日完工。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外加剂 | 聚羧酸高效减水剂 | 吨 | 700 | 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按需方通知持续发货 | 引江济淮拌和站 |
3、采购数量:外加剂预计总量700吨。(以上采购数量均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外加剂在2019年3月份至2022年3月期间持续供货,供货量按需方通知进行发货。
5、交货地点:引江济淮拌和站(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6、质量要求:外加剂,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的质量应遵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规定。并在采购方实验室和混凝土其他材料适应性检测合格的产品(未检测单位报名不予审核)。
7、外加剂采购价格:投标的报价为送到安徽省淮南市寿县炎刘镇船涨村引江济淮项目施工现场的综合单价(工地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装卸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站台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8、付款方式: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合格,卖方提供该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以月为周期在财务挂账,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不低于挂账额60%的货款,剩余货款推后至下个结算周期,如买方资金出现周转困难,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卖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产品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品牌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产品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
3、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必须由生产厂家的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
4、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通过铁路CRCC认证;
5、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的质量应遵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规定
6、生产厂家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1000万(含)人民币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内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8、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在国家大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10、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电建集团黑名单内供应商投标。
1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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