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BTJY13GCGK2021046)已经由以师发改[2020]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3759.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58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拟建道路总长12816.75m,其中兴业七路290.53m、兴业八路290.85m、新城四路1886.28m、兴业一路与外环南路 10349.09m,道路均为工业园区次干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路面工程、路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林床平整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 BTJY13GCGK2021046-02-0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施工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 254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自治区外企业投标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企业信息报送;项目经理须为报送人员且报送岗位与拟担任职务相符。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自2016年1月1日起,须具备两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类似结构、规模不少于3000万元、类似使用功能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有效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书) 10.建造师须提供本单位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1.投标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30:00至2021年07月21日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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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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