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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争性谈判]上海铁塔青浦分公司2021年移动充电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7-15

上海铁塔青浦分公司2021年移动充电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1ST0102028),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涉及集装箱型移动储能充电站设备,可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充放储一体化电站领域,可实现“削峰填谷”、“应急充电” 等重要功能。预估含税金额:87万元。

1.2交货期:合同签署后7日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

1.3保修期:所有设备的保修期为终验完成之后的8年。

1.4实施区域:上海市青浦区。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76.99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6供应商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7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的核心部件(充电类设备)提供有效的产品责任险保单,保险期应覆盖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承诺的保修期,且保单中规定的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9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3.1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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