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改造工程整套启动调试服务】招标公告
2021-07-15

 


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改造工程整套启动调试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7-3-18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改造工程整套启动调试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改造工程整套启动调试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        

2.2 项目概况: 根据规划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地区华能供热区域总供热面积2514万m2,目前海拉尔热电厂2×200MW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面积930万m2,东海拉尔热电厂2×50MW热电联产机组+1×25MW背压机供热面积747万m2,其他热源(14台热水锅炉)供热面积为837万m2,预计5年内海拉尔地区新增供热面积为480万m2。为替代落后产能、保证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对伊敏电厂进行全厂供热能力提升改造,新建长距离供热系统,满足供热需求。

2.3招标范围

对伊敏电厂1-6号汽轮机抽汽系统改造、新建热网首站(包含化学成套设备)、中继泵站、隔压换热站、长输管网、市区管网、通讯光缆等安装设备及配合供电线路等设备的相关调试工作进行调试服务。

2.4服务期:本工程计划调试期从设备安装完成至系统调试完毕移交生产,预计调试开始时间为8月2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单体调试至系统调试结束时间不得超过6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电源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独立完成不少于3项火力发电厂或市政热力项目相关调试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7月22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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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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