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B21QY033CF
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监狱(广东省广裕集团清远滨江实业有限公司)创建节约型机关设施改造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313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313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清远监狱(广东省广裕集团清远滨江实业有限公司)创建节约型机关设施改造项目(重招)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完工期 | 结算方式 |
节约型机关设施改造 |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安装工作,各个子项目中对完工期限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并达到省级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标准要求。 | (1)项目签订合同材料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项目完工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3)项目经省局验收合格后,中标人缴纳合同价款5%质保金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4)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满1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清。 |
注:1、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备注:本项目【暂列金额为¥118644.3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9867.88元(暂列金额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固定价,不作浮动)】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所属期为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2.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为本项目提供具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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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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