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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大功率等离子点火及稳燃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5-17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大功率等离子点火及稳燃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1号炉大功率等离子点火及稳燃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者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
三、招标编号:HDYH-SCZB2017083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将被否决
五、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内容:
1、工程名称: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大功率等离子点火及稳燃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3、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融资两部分构成
4、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号锅炉大功率等离子点火及稳燃改造工程采用EPC项目总承包,即交钥匙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所有系统及附属设施的设计、材料选择及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管、制造、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试运行、验收,最终竣工交付投产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5、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六、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具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类煤质的大功率等离子点火及稳燃技术改造总承包投运业绩。
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首页、合同双方印鉴、联系方式、合同额、工程类型、服务范围合同范围、服务内容、规模、技术协议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2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方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七、公告发布:
1、公告网址:
2、公告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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