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WZ2021211 1.招标条件1.1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 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混凝土的生产、制造企事业单位,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提供所供应材料厂家的真实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具有连续近两年的业绩。 4.2具体资料: (一)生产商及经销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混凝土的生产、制造企事业单位,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生产能力证明:生产商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生产线条数,混凝土日产量不少于5000方证明材料。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或3%;如项目资金困难需给予 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提供所供应材料厂家的真实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提供所供应材料厂家的质量检测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连续近两年的业绩。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投标人于2021年 7 月 18 日至2021年 7 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申请表(附表1)发送至招标人邮箱(52963748@qq.com),招标人在收到申请表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回传公司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电汇,在鲁班网上统一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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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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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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