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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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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WZ2021211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 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混凝土的生产、制造企事业单位,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合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所供应材料厂家的真实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具有连续近两年的业绩

4.2具体资料

(一)生产商及经销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混凝土的生产、制造企事业单位,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生产能力证明:生产商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生产线条数,混凝土日产量不少于5000方证明材料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或3%;如项目资金困难需给予 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提供所供应材料厂家的真实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提供所供应材料厂家的质量检测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连续近两年的业绩

4.3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2021 7    18 日至2021  7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申请表(附表1)发送至招标人邮箱(52963748@qq.com),招标人在收到申请表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回传公司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电汇,在鲁班网上统一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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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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