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干混砂浆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WZ2021170 1.招标条件1.1招标项目为九江市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 干混砂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均可投标。具有供应物资供货业绩。 4.2 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营业范围:生产或销售干混砂浆等墙体材料企业;企业简介和产品目录;企业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500万人民币及以上,甲方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可以给予招标人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 质量证明:生产商提供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提供所供应材料厂家的质量检测报告,承诺质量出现问题包退包换; 供货业绩要求: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2019-2020年; 履约信用要求: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19-2021年; 其他要求: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投标人于 2021 年 7 月 1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申请表(附表1)发送至招标组织人邮箱(52963748@qq.com),招标组织人在收到申请表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回传公司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电汇,在鲁班网上统一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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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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