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JJA C2021-869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校区公共教学楼消防改造(一期)-502博士楼、附中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03537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03537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校区502栋博士生楼、附中教学楼进行消防系统改造。 主要内容:增加喷淋系统、应急照明,改造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上聘用企业必须为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若本项目成交,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的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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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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