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泗村店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313)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19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泗村店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31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泗村店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31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区泗村店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313
项目名称:武清区泗村店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02.0万元
最高限价:70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02702其他服务武清区泗村店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 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提供开标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6. 具有1项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调试或运营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