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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猗耽子镇10MW、山西临猗角杯乡10MW、山西临猗临晋镇9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
2021-07-19

山西临猗耽子镇10MW、山西临猗角杯乡10MW、山西临猗临晋镇9MW分散式风电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TRXN-SXLY-GK012

受临猗天润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山西临猗耽子镇10MW、山西临猗角杯乡10MW、山西临猗临晋镇9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1.1 山西临猗耽子镇10MW、山西临猗角杯乡10MW、山西临猗临晋镇9MW风电项目

1.1.1、项目公司名称:临猗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1.1.2、项目名称:山西临猗耽子镇10MW、山西临猗角杯乡10MW、山西临猗临晋镇9MW风电项目。

1.1.3、项目概况:山西临猗耽子镇10MW风电项目安装4台GW150-2.5单机容量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山西临猗角杯乡10MW风电项目安装4台GW150-2.5单机容量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山西临猗临晋镇9MW风电项目安装3台GW150-3.0单机容量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1.1.4、实施地点:山西临猗县境内。

1.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工程、开关站工程等相关施工、安装、调试,直至项目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移交相关的所有工作,投标人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整体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不含招标人负责办理的手续、不含招标人采购的设备、不含质检并网手续办理、不含全场涉及的征占地补偿及协调(招标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征占地补偿及协调)。道路及安装平台施工清障为总价包干(该部分涉及的电线、通讯线、树木、沟渠、指示牌、现状路利用及维护恢复、各种路障工作及协调需投标人参考路勘报告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招标人只负责征占地补偿及协调工作。(具体办理清单详见附件)

说明:

1.2.1、不论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工作范围是否提及,凡涉及到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施工、安装、调试、各项合规性手续办理(招标方办理手续除外)、各项施工手续办理、各项现场协调、各项专项报告编制、各项专项审查、现场监督及检查、过程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整体负责(具体办理清单详见附件)。

1.2.2、高强灌浆料为总包采购,施工阶段相关要求需满足附件及风机基础施工图设计要求(如有不一致之处以较高标准为准)。

1.2.3、投标人负责按招标人关于临建需求的标准为招标方配置临建(详见附件)。

1.2.4、环水保监理检测及验收合同纳入投标人工作范围。

1.2.5、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招标人与投标人各自购买。

1.2.6、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合同纳入总包工作范围,竣工结算时合同移交招标人,投标人需执行直至施工合同结束。

1.2.6、投标人需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充分掌握现场建设情况,本项目道路及安装平台施工清障为总价包干(该部分涉及的电线、通讯线、树木、沟渠、指示牌、现状路利用及维护恢复、各种路障工作及协调需投标人参考路勘报告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

1.2.7、在合同签定后7日内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实施期策划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本公司审批后报送至监理、招标人进行审核;施工方案和措施应参照《施工组织总设计》规定编制,并根据工程进度及特点提前7天上报。

3、安全及质量目标

3.1质量总目标: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

3.2符合招标人《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为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开工阶段业主项目部下发以上标准并保留领用记录)。

4、工期要求

进场时间:2021年8月25日;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8月30日;风机基础开工时间2021年9月10日;开关站倒送电时间2021年12月20日;首台风机并网时间:2021年12月25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2年2月28日。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

5、其他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6、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人1刘铁柱:15532602362。联系人2:薛国强:18334730500。

6.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3、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作出的推论和误判应自行负责。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通用资格要求

7.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7.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7.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7.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7.2.2、安全生产许可: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2.4、资质要求:必须至少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7.2.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并至少提供3份相关合同复印件。

7.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7.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发布媒体:平台;

平台。

8.2、公告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8日

8.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9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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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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