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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轻武器训练靶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167SCCXJ197

项目名称:某部轻武器训练靶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5.90683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90683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筑地点位于焉耆县。

其中:新建65米靶壕,3377平方米的200厚碎石路面,25米射击位,100米射击位200米射击位,300米射击位;60米避弹墙体等。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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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四)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可承担相应资质等级内工程施工,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八)投标人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无连续亏损,并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九)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房屋维修工程,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十)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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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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