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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怡元小区A、B区楼体外墙皮脱落安全隐患修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21

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怡元小区A、B区楼体外墙皮脱落安全隐患修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怡元小区A、B区楼体外墙皮脱落安全隐患修复治理项目已由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会议研究通过。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兰州安宁怡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兰州安宁怡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怡元小区A、B区楼体外墙皮脱落安全隐患修复治理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怡元小区

4、工程内容:

本项目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怡元小区A、B区楼体拆除外墙涂料 13500平方米,拆除PVC落水管457.7m,拆除摄像头18台,拆除配电箱1台,外墙聚苯乙烯板打膨胀钉加固 13500平方米,50厚聚苯乙烯板 700平方米,外墙涂料 乳胶漆12706.08平方米,屋面排水管110PVC457.7m(备注其中落水口19个),安装摄像头(备注将原拆除的摄像头重新安装)18台,安装配电箱1台(将原拆除的配电箱重新安装)。

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21年8 月16 日—2021年 10月 15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估算总投资:225万元。

9、招标范围: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怡元小区A、B区楼体外墙皮脱落安全隐患修复治理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工程的施工、配合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07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能为同一个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Index.html)网上发布。

2、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 7  月 21日至2021年7月 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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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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