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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21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0692-216BZST30123

二、项目名称: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招标项目的名称: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

2.​ 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本次招标确定2家协议中标人。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签订供货协议后,按中标人承诺的价格为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货物和服务。本次招标为协议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货物已售出。)

3.​ 协议供货资格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4.​ 招标单价上限价:符合国家GB19106-2013饮用水级A-Ⅱ型液体次氯酸钠900.00元/吨、A-Ⅲ型液体次氯酸钠800.00元/吨。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招标单价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商市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及投标人公章);不允许产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不允许同一生产商的不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应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次氯酸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商的次氯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已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在注册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电子商务部020-66341904)。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标手续完成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07月28日17:30前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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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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