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宁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1年宁津县6.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柴胡店A包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2.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生物有机肥检测报告。 | 212.873130 |
B | 宁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1年宁津县6.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柴胡店B包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2.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生物有机肥检测报告。 | 212.873130 |
C | 宁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1年宁津县6.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柴胡店C包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2.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生物有机肥检测报告。 | 212.87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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