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七十一批招标(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107230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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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HD-NYGC-0000-1-0179-1/1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消防给水控制装置及消防给水泵组设备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 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消防给水泵组、消防给水控制装置1套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2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水工小型水泵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泵房基坑排水泵、主厂房基坑排水泵、厂区电梯轿井地下排水泵井排水泵、厂区地下隧道基坑排水泵、厂区工业废水排水泵坑排水泵、输煤系统煤泥浆排水泵、厂前区集水坑排水泵、临时用潜水泵等,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建、调试、试运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3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热工实验室设备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提供每台机组热工自动化试验室的全套校验仪表和设备等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的现场服务及全部资料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4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全厂检修起吊设施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提供每套起吊设施包括的具体项目但不限于此:起吊设施梁体、车架、运行机构、起升机构;整机电气配电、控制系统(包括:装置内部连接用的电缆、控制箱);遥控操作装置(包括不锈钢盒) 1套;安全保护、报警装置1套;首次润滑用油1套;手操器(包括不锈钢盒)1套等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5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液压双向犁煤器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提供液压双向犁煤器、液压油系统设备及附件的范围(两台机组)等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6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柴油发电机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提供2套柴油发电机组以及成套控制盘和所有的运行辅助设备包括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燃油系统、柴油机冷却系统、柴油机起动系统、柴油机排烟系统、柴油机进排气系统、润滑系统、热工仪表、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电气保护、测量、控制、信号系统、电气开关柜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7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行政电话交换机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交换机主机框、维护终端及打印机、话务台、电脑话务员、计费系统、语音信箱、安装材料、至少1套备件等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8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通信电源设备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提供高频开关电源屏、直流配电屏、监控模块、阀控式免维护胶体蓄电池、整流屏至蓄电池的连接线、直流工作接地电缆等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9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输煤广播呼叫系统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输煤广播呼叫系统设备、UPS电源(3000VA)、防爆工业终端机(带放大器)、防爆扬声器、调度程控交换机接口、无线通信系统接口、调度台、便携式维护终端、数字录音系统、附件、专用工具、系统专用电缆、扬声器电缆、数字防爆对讲机等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10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调度程控交换机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交换机主机框、调度电话台、光纤调制解调器、台式维护终端、多轨数字式录音机、HP激光打印机、安装材料、备件、防爆无线对讲机等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11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烟风道金属、非金属补偿器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提供本期工程两台炉所需的烟风道金属、非金属补偿器及所需的所有附件。金属、非金属补偿器本体、以及所需外部框架等;必备备品和专用工具;安装、试车、调试期间和保证期内所需之消耗品,外加10%;油漆等的设计、制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12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屋顶通风器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设备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骨架、阀板、挡雨板、电动开关机构、传动机构、电气设备或控制设备等,以及屋顶通风器安装时所需要的螺母等配件、机组所必需的电气设备及屋顶通风器所需的阀门及配套法兰、垫片、螺栓等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13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10kV低压变压器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提供2台锅炉所需的10kV低压变本体及其附件、反法兰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调试、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HD-NYGC-0000-1-0179-1/14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500kV避雷器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6×66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期工程计划新建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1号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15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设备供货范围包括6台500kV避雷器本体及附件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等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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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消防给水控制装置及消防给水泵组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项目(66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2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水工小型水泵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项目(66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热工实验室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能为热工实验室设备相应总装能力的中国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应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项目(35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热工实验室设备,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以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全厂检修起吊设施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项目(3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液压双向犁煤器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项目(3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柴油发电机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66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2013年8月1日-截开标当日)有2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行政电话交换机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66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2013年8月1日-截开标当日)有2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通信电源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66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2013年8月1日-截开标当日)有2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输煤广播呼叫系统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66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2013年8月1日-截开标当日)有2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调度程控交换机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66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2013年8月1日-截开标当日)有2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烟风道金属、非金属补偿器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项目(3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屋顶通风器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项目(3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8年内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2013年8月1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满1年以上为准)。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10kV低压变压器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5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电厂项目2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所签订的合同复印件证明)。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
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500kV避雷器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分别具备能为第七批辅机设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中国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5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电厂项目2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所签订的合同复印件证明)。 3、其他要求: 1)国产设备、材料在国内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在国外制造的,允许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业绩为代理商或设备制造商业绩均可。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第七批辅机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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