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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3年常德市金鹏印务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芙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常德市金鹏印务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芙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德芙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德芙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常德市金鹏印务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服务内容:常德市金鹏印务有限公司承担服务区域的零星维修,包含水、电、气、汽及土建、设备设施维修、安全整改项目。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服务地点:常德市金鹏印务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保留意见

2.投标人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1)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基本账户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结算合同款项的唯一往来结算账户。(3)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4.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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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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