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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新疆能源等2018年9月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9-03-14
无标题文档 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新疆能源等2018年9月生产用车采购
采购招标公告/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新疆能源等2018年9月生产用车采购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新疆能源等2018年9月生产用车采购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20091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次公告仅对本项目第3、4包进行重新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生产用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次号

包内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交货时间

3

3-1

厢式货车

国五,额定载质量3吨


1

神宁集团

宁煤物资公司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个月

3-2

厢式货车

国五,额定载质量5吨


1

神宁集团

宁煤物资公司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个月

3-3

载货车

国五,额定载质量1.4吨


1

国神集团

陕西德源府谷能源公司

合同签订后1个月

3-4

双排座载货车

国五,额定载质量2吨


2

准能集团

准能维修中心

合同签订后3个月

3-5

双排座载货车

国五,额定载质量2吨


1

准能集团

准能选煤厂

合同签订后3个月

3-6

皮卡车

国五,两驱柴油


2

神宁集团

宁煤矿机公司

合同签订后1个月

4

4-1

电动叉车

电动,3吨


1

神朔铁路

神木北站信号修配所

合同签订后1个月

4-2

内燃叉车

柴油,5吨


1

巴彦淖尔能源公司

巴彦淖尔能源公司焦化厂

合同签订后1个月

注: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交货完毕的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投标。 (3)第4包叉车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商,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的相关证明。 (4)第3包的投标人的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五排放标准,具备上牌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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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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