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项目衢州市能源有限公司-衢州廿里圣效新厂新增10T燃气锅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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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廿里圣效新厂新增10T燃气锅炉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衢州市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衢州廿里圣效新厂新增燃气锅炉设备采购。
1.1招标项目名称:衢州廿里圣效新厂新增燃气锅炉设备项目。
1.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衢州廿里圣效新厂新增10T燃气锅炉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供货、卸货、现场安装(含土建(如涉及锅炉基础和水箱基础))、调试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1.3招标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燃气锅炉 | 单台额定蒸发量为10t/h,蒸汽额定压力1.25MPa,额定温度195℃ | 1台 | 含风机、水泵、燃烧器、控制系统等配件,具体见附件。 |
1.4供货地点:买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并负责卸至地面(浙江省衢州市内)
1.5供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安装调试且不晚于9月20日。
二、投标资格条件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2若为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必须具有以下许可证,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含>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
②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含>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
若为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为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人(随附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上述资质。
2.3业绩要求:
若为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具有单台额定蒸发量10t/h及以上的锅炉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10套,且近三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必须提供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设备规模的复印页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可用本次投标产品代理制造商的业绩作为自身的业绩证明,业绩数量和规模与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要求相同。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至2021年7月30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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