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乙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乙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0692-216BZST30088
二、项目名称: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乙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招标项目的名称: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乙酸钠协议供货资格项目。
2. 数量:液体乙酸钠预计3000吨,固体乙酸钠预计80吨。
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供货范围: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具体供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存储。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供货调配。
5. 协议供货资格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 确定中标单位:1名。
7. 招标单价上限价:液体乙酸钠:1500元/吨;固体乙酸钠:4350元/吨。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招标单价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8.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9.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2018年以来,投标人对同一供货单位连续12个月累计供货量达到500吨或以上液体乙酸钠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在注册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电子商务部020-66341904)。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标手续完成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08月06日17:30前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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