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以下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加速溶剂萃取仪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9】00052号
招标文件编号:0651-1910013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地点: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采购预算价(元) | 技术规格及参数 | 备注 |
1 | 加速溶剂萃取仪 | 1 | 770000 |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经营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资质。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一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标准的仪器设备,具有合格证书;
5、供应商必须提供仪器设备1年的免费保修期,并保证及时提供相应仪器设备的售后服务.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一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针对供应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提供仪器设备原厂技术人员上门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服务;
7、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而且只能有一种报价方案;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投货物必须是全新原厂正品,配套附件除特别声明外,均为原厂配置,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条件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委会进行)过程中,如有不合格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否决。
三、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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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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