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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采购增建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2021-07-28
\n\n\t项目概况\t\n
\n\t\n\t\t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采购增建实验室设备\n\t\t\t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n\t\t2021年8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n\t\t\t提交响应\n\t\t文件。\n\t
\n\t\n\n\t一、项目基本信息\n
\n\n\t项目名称: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采购增建实验室设备\t\n
\n\n\t项目编号:GZHYRN2021/95号\n
\n\n\t采购方式:\n\t\t竞争性谈判\n
\n\n\t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39076001\n
\n\n\t采购主要内容:\n\t

\n\t本项目根据采购人需求,为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采购增建实验室设备1批:(含1.初中物理(通用型)实验室成套设备(56座)1套,2.初中物理实验室教学仪器1套,3.初中化学(通用型)实验室成套设备(48座)1套,4.初中化学实验室教学仪器1套,5.初中生物(通用型)实验室成套设备(48座)1套,6.初中生物实验室教学仪器1套,7.小学科学实验室成套设备(48座)1套,8.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1套,9.初中音乐室1套,10.初中美术室1套)。 \n


\t\n
\n\n\t采购数量:1批\t\n
\n\n\t 预算金额:1,316,039.5 元\n
\n\n\n\t最高限价:\t\n\t\t\t1316039.50元\n
\n\t\t\n\t\t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t\t\t否\n\t
\n\n\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n\t 1. 一般资格要求:
\n\t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n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n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及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会计师及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月的资信证明;\n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n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无需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n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n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n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n
\n\t2. 特殊资格要求:
\n\t 无\n\n(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n\n(四)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t三、获取采购文件
\n\n\t时间:2021-07-27 17:00至\n\t2021-07-31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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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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