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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烟叶收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28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烟叶收购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烟叶收购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烟叶收购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NHM-202107-09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烟叶收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散烟分拣设备、定级拍照设备、人脸识别设备、自动化称重设备、收购语音显示屏、收购信息投屏展示设备等;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质保期:1年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采购自动化称重系统19套,收购显示屏47个,人脸识别系统18套,定级拍照设备6套,散烟收购分拣设备(包含10个分级控制器)2套,收购信息投屏展示设备2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洛阳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洛阳市烟草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投标人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自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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