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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区域项目(钢材)框架协议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2021-07-28

中铁十八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区域项目(钢材)框架协议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GZJC-2021-31-2

 

1.谈判条件

为满足中铁十八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求,根据中国铁建区域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本公司广东省区域内工程项目建设所需钢材进行框架协议采购(若股份公司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诚邀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服务广东省范围内新开工项目,原则上最终选择不超过3家投标人作为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确定基本价格。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省内所属各项目所需物资,均可直接与本次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2.2 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竞谈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竞谈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供应商2018年至2020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5000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总代理参与谈判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响应供应商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谈判,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特殊要求:

   若项目业主有相关文件约定钢材品牌及产地;则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1 年7月28日至 2020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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