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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1-07-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SYZTB-2021-216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第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食堂类或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2自2018年1月至今,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6、已从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7、其他要求(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8日  至 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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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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